台中市台中第二高级中等学校 学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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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立台中第二高级中等学校107学年度「中二中青年」青橄榄文学奖征文比赛办法

一、主旨:
(一)发扬人文精神,推展伦理教育,营造祥和校风。
(二)阐扬生动活泼精致的教育理念,发挥全人教育功能。
(三)培养学生关爱学校、乡土、社会及国家之情操。
(四)陶冶学生高尚品德,以树立正确人生观和宏观器识。
(五)表彰师生优良事蹟,提升校誉,激励奋发有为。
(六)倡导五育均衡发展,发表师生优良作品,树立优良学风。
(七)报导学校教育措施和工作成果,沟通师生观念,培养团队精神。
二、主办单位:学务处
三、办理时间:
(一)征稿期间: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(随时收件,报名表请至学务处社团活动组领取)。
(二)揭晓日期:108年3月21日(预定)。
四、参加对象:本校全体同学
五、类别:
(一) 一﹒散文类   二﹒新诗类   三﹒短篇小说类   四﹒极短篇 
(二) 规定事项:
  1. 新    诗:以15-50行为限。
  2. 散文类:可包含记叙、抒情等各类文体,字数限制为1000字-3500字。
  3. 短篇小说:以2500字至6000字为限。
  4. 极短篇:字数限制在1800字以内,需具故事情节,出人意表之作品。
  5. 征文题目自定,内容须符合主旨要义。应使用稿纸书写或打字打印,并加标点符号。投稿文类需标明清楚,未符合文类规范者,概不录取。
  6. 稿件不得抄袭他人,作品须未曾公开发表,如经发现,即予取消资格,已得奖者,追回其奖状及奖金。
  7. 应征作品应标明题目,但不得书写姓名等个人资料,须另填本办法所附之报名单(可自行影印),并浮贴于稿件之右上角。报名表请至学务处社团活动组领取
  8. 应征作品迳送至学务处社团活动组。
  9. 应征稿件概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  10. 优胜作品前三名刊登于校刊上(作品不符标准,得以从缺),佳作则酌予刊登。
  11. 入选作品若字数超过太多,需先经原作者精简,符合规定后,再予刊登 。
  12. 每一文类每人仅限投2件作品,若不依此规范,评审得以取消得奖人资格。
六、评审:学务处聘请具专长之师长担任评审工作,若该文类作品未达水准,得从缺录取。
七、奖励:
(一)由各类别各录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。
(二)优胜学生请校长颁发奖学金及奖状以资鼓励。
(三)散文、新诗、极短篇:第一名2000元;第二名1500元;第三名1000元;佳作600元。
(四)短篇小说奖金 :第一名3000元;第二名2000元;第三名1000元;佳作600元。
八、甄选得奖作品得择优推荐至中台湾文学奖。(作品规定需符合中台湾文学奖规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