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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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立第二高級中學112學年度「中二中青年」青橄欖文學獎徵文比賽辦法

一、主旨:
()發揚人文精神,推展倫理教育,營造祥和校風。
()闡揚生動活潑精緻的教育理念,發揮全人教育功能。
()培養學生關愛學校、鄉土、社會及國家之情操。
()陶冶學生高尚品德,以樹立正確人生觀和宏觀器識。
()表彰師生優良事蹟,提升校譽,激勵奮發有為。
()倡導五育均衡發展,發表師生優良作品,樹立優良學風。
()報導學校教育措施和工作成果,溝通師生觀念,培養團隊精神。
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
三、辦理時間:
() 徵稿收件期間:自112111日起至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後第三天放學前截止收件(報
    名表請至學務處社團活動組領取)。
() 揭曉日期:預定於113223
四、參加對象:本校全體同學
五、類別:
() 一﹒散文類   二﹒新詩類   三﹒短篇小說類   四﹒極短篇 
() 規定事項:
  1.     詩:以15-50行為限。
  2. 散文類:可包含記敘、抒情等各類文體,字數限制為1000-3500字。
  3. 短篇小說:以2500字至6000字為限。
  4. 極短篇:字數限制在1800字以內,需具故事情節,出人意表之作品。
  5. 徵文題目自定,內容須符合主旨要義。應使用稿紙書寫或打字列印,並加標點符號。投稿文類需標明清楚,未符合文類規範者,概不錄取。
  6. 稿件不得抄襲他人,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,如經發現,即予取消資格,已得獎者,追回其獎狀及獎金。
  7. 應徵作品應標明題目(報名表上亦請註明題目!!),但不得書寫姓名等個人資料,須另填本辦法所附之報名單(可自行影印),並浮貼於稿件之右上角。報名表請至學務處社團活動組領取
  8. 應徵作品逕送至學務處社團活動組。
  9. 應徵稿件概不退還,請自留底稿。
  10. 優勝作品前三名刊登於校刊上(作品不符標準,得以從缺),佳作則酌予刊登。
  11. 入選作品若字數超過太多,需先經原作者精簡,符合規定後,再予刊登
  12. 每一文類每人僅限投2件作品,若不依此規範,評審得以取消得獎人資格。
六、評審:學務處聘請具專長之師長擔任評審工作,若該文類作品未達水準,得從缺錄取。
七、獎勵:
()由各類別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。
()優勝學生請校長頒發獎學金及獎狀以資鼓勵。
()散文、新詩、極短篇:第一名2000元;第二名1500元;第三名1000元;佳作600元。
()短篇小說獎金 :第一名3000元;第二名2000元;第三名1000元;佳作600元。
八、甄選得獎作品得擇優推薦至中台灣文學獎。(作品規定需符合中台灣文學獎規定)